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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使用食品级润滑剂会有怎样的风险?
返回列表 来源: 发布日期: 2021.10.22


一.《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A: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工业润滑剂属于化学污染物质。

B: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A: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润滑剂属于化学污染物质。

B:食品生产者采购或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工业润滑剂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


三.第一百一十八条 国家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实行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 国家食品安全总体情况、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调查处理信息和国务院确定需要统一公布的其他信息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公布。


第一百三十五条 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第一百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食品企业一旦进入食品安全黑名单, 将向社会公布

 

5年内禁止进入食品行业


终身禁止进入 食品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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